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号 苏文旅发〔2023〕103号 政策分类 服务业
发文单位名称 发布日期 2023-10-26 10:40:01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文旅投资的助力作用,谋划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江苏经济的重要支撑之一扎实推进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2024年度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符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体现淮海生态经济带发展以及沿海高质量发展导向。

2.符合全省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布局,对已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列入省级以上专项行动计划的项目可优先列入。

3.项目应有利于本地区文旅产品体系完善和业态丰富,推进我省文旅产业多元化、差异化开发建设。

4.项目应重点体现文旅融合发展、数字科技赋能和文旅消费升级投资主体应注重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5.鼓励报送民间投资项目。

二、项目类型

1.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各类旅游区(包括景区、度假区、工业旅游区、自驾营地等)、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型文娱演艺、旅游特色小镇、数字文旅、主题/精品酒店群、特色民宿集聚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重点村等。

2.项目不局限于单体项目,可以是某一类型成体系的打包项目,打包项目的子项应在附表中逐一表述。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包括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实施项目为续建项目(含当年竣工)和计划当年新开工项目(确保在第四季度前开工建设);储备项目为需持续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项目计划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征地拆迁),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1亿元;储备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项目应确保资金来源有保障,形象进度按计划推进。

3.项目应依法合规,相关手续完备;符合意识形态与安全生产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各地要结合十四五规划,注重与相关部门、内部处室沟通对接,努力挖掘和培育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能够尽快落地实施的重点项目。

2.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文旅,招引储备项目的过程中,各地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市场论证,确保项目依法合规、真实可行、风险可控。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

3.请各地于20231130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申报及相关材料报送厅产业发展处,电子稿同步报送。联系人:苗民,电话:025-83421672,邮箱:624194288@qq.com

附件:1.江苏省2024年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表

2.申报表填报简要说明

3.单片材料内容要求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1026 


江苏省2024年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性质

建设起止年限

计划
总投资

从开工至2023年底预计完成投资

2024年计划投资

预计2023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建设进度考核目标

项目所在县区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手机)

备注
(新开工项目填写预计开工月份)

一、实施项目

(一)

竣工项目

 

 

 

 

 

 

 

 

 

 

 

 

 

 

 

 

 

 

 

 

 

 

 

 

 

 

 

 

 

 

 

 

 

 

 

 

 

 

 

 

 

 

 

 

 

(二)

在建项目

 

 

 

 

 

 

 

 

 

 

 

 

 

 

 

 

 

 

 

 

 

 

 

 

 

 

 

 

 

 

 

 

 

 

 

 

 

 

 

 

 

 

 

 

 

(三)

新开工项目

 

 

 

 

 

 

 

 

 

 

 

 

 

 

 

 

 

 

 

 

 

 

 

 

 

 

 

 

 

 

 

 

 

 

 

 

 

 

 

 

 

 

 

 

 

二、储备项目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时间:  2023年  月  日  

附件1


附件2

申报表填报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以立项审批文件中确定的名称为准,对于批文中项目名称含有多个子项工程的,可适当予以简化。项目名称中应含有县(市)级及以上行政地域名称。

2建设性质。项目建设性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改扩建等。不得填写续建或者结转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已通过审批的项目,建设规模应以审批文件内容为准。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均须填写,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道路(河道)长度用公里表述。文字表述应简洁精炼,勿用修饰性词语,原则上不超过200

4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以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为准,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写。多个投资主体一并填写。

5投资主体性质。投资主体性质包括政府、国企、民企、外企等,选择一种或多种填写。其中,央企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外企应在备注中说明国别。

6建设起止年限。建设起止年限以年为单位,不具体到月不得出现字样示例:“2024-2025

7计划总投资。已通过审批的项目,计划总投资应以审批文件内容为准。

8从开工至2023年底预计完成投资。该项指标为项目从开工到202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如到2023年底未开工,则此项指标为0,所发生的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开工前准备费用请在备注栏填写。

9预计2023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已开工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情况、子项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未开工项目主要指项目开工前审批、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或前期谋划推进、洽谈签约情况等。文字表述应简洁精炼,定性定量,原则上不超过200

102024年建设进度考核目标。填写内容参照第9预计2023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1备注。如项目属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淮海生态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领域及范畴,须在备注栏相应标示。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同时填写所需资金额度及意向融资方式。

附件3

单片材料内容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二、投资主体简介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四、计划总投资与资金筹措

五、当前进展及存在困难

六、项目预期效益情况

七、项目规划与效果图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上述内容请准确表述,单片材料正文篇幅控制在5页纸以内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2计划总投资与资金筹措,如有融资需求,请在此项内容中表述所需的资金额度及意向融资方式,并表述是否有意愿参加省级以上线上线下项目路演、范例展示等融资推广活动。

3项目规划红线图、总体效果图及建设现状图(如有)各1幅,像素不低于4M

4.项目获批的规划(如有)摘要、建议书可研、立项、用地、环评、建设等相关手续要件的复印件,做为附件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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