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号 | 苏文旅发〔2023〕103号 | 政策分类 | 服务业 |
发文单位名称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10:40:01 |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文旅投资的助力作用,谋划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江苏经济的重要支撑之一,扎实推进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度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符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体现淮海生态经济带发展以及沿海高质量发展导向。
2.符合全省“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布局,对已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列入省级以上专项行动计划的项目可优先列入。
3.项目应有利于本地区文旅产品体系完善和业态丰富,推进我省文旅产业多元化、差异化开发建设。
4.项目应重点体现文旅融合发展、数字科技赋能和文旅消费升级,投资主体应注重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5.鼓励报送民间投资项目。
二、项目类型
1.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各类旅游区(包括景区、度假区、工业旅游区、自驾营地等)、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型文娱演艺、旅游特色小镇、数字文旅、主题/精品酒店群、特色民宿集聚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重点村等。
2.项目不局限于单体项目,可以是某一类型成体系的打包项目,打包项目的子项应在附表中逐一表述。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包括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实施项目为续建项目(含当年竣工)和计划当年新开工项目(确保在第四季度前开工建设);储备项目为需持续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项目计划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征地拆迁),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1亿元;储备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项目应确保资金来源有保障,形象进度按计划推进。
3.项目应依法合规,相关手续完备;符合意识形态与安全生产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各地要结合“十四五”规划,注重与相关部门、内部处室沟通对接,努力挖掘和培育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能够尽快落地实施的重点项目。
2.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文旅,招引储备项目的过程中,各地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市场论证,确保项目依法合规、真实可行、风险可控。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
3.请各地于2023年11月30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厅产业发展处,电子稿同步报送。联系人:苗民,电话:025-83421672,邮箱:624194288@qq.com。
附件:1.江苏省2024年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表
2.申报表填报简要说明
3.单片材料内容要求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26 日
江苏省2024年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投资主体 | 投资主体性质 | 建设起止年限 | 计划 | 从开工至2023年底预计完成投资 | 2024年计划投资 | 预计2023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 2024年建设进度考核目标 | 项目所在县区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手机) | 备注 | |||||||||||||||||||||||
一、实施项目 | |||||||||||||||||||||||||||||||||||||
(一) | 竣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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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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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新开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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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储备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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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填报时间: 2023年 月 日 |
附件1
附件2
申报表填报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以立项审批文件中确定的名称为准,对于批文中项目名称含有多个子项工程的,可适当予以简化。项目名称中应含有县(市)级及以上行政地域名称。
2.建设性质。项目建设性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改扩建等。不得填写“续建”或者“结转”。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已通过审批的项目,建设规模应以审批文件内容为准。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均须填写,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道路(河道)长度用公里表述。文字表述应简洁精炼,勿用修饰性词语,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4.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以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为准,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写。多个投资主体一并填写。
5.投资主体性质。投资主体性质包括政府、国企、民企、外企等,选择一种或多种填写。其中,央企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外企应在备注中说明国别。
6.建设起止年限。建设起止年限以年为单位,不具体到月,不得出现“年”及“至”字样,示例:“2024-2025”。
7.计划总投资。已通过审批的项目,计划总投资应以审批文件内容为准。
8.从开工至2023年底预计完成投资。该项指标为项目从开工到202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如到2023年底未开工,则此项指标为0,所发生的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开工前准备费用请在备注栏填写。
9.预计2023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已开工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情况、子项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未开工项目主要指项目开工前审批、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或前期谋划推进、洽谈签约情况等。文字表述应简洁精炼,定性定量,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10.2024年建设进度考核目标。填写内容参照第9项“预计2023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1.备注。如项目属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淮海生态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领域及范畴,须在备注栏相应标示。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同时填写所需资金额度及意向融资方式。
附件3
单片材料内容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二、投资主体简介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四、计划总投资与资金筹措
五、当前进展及存在困难
六、项目预期效益情况
七、项目规划与效果图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上述内容请准确表述,单片材料正文篇幅控制在5页纸以内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2.“计划总投资与资金筹措”,如有融资需求,请在此项内容中表述所需的资金额度及意向融资方式,并表述是否有意愿参加省级以上线上线下项目路演、范例展示等融资推广活动。
3.项目规划红线图、总体效果图及建设现状图(如有)各1幅,像素不低于4M。。
4.项目获批的规划(如有)摘要、建议书、可研、立项、用地、环评、建设等相关手续要件的复印件,做为附件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