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帮助商务领域重点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支持企业复工复市具体措施的通知
政策文号 徐商法〔2022〕41号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其他
发文单位名称 发布日期 2022-05-06 14:41:55

为贯彻落实现行省、市助企纾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市,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加大企业运营补助力度

1.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市区静态管理期间,为主城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保供超市,按企业配供规模或货值分档给予补助。

2.对主城区大型商场和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员工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消杀等支出,按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补贴支持。

3.对主城区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给予一次性复市复业补贴。

4.2022年度已筹备完成,在专业场馆举办,却因受疫情影响15日内终止的商业性展会,经确认,给予一定补贴。

5.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中小微商户经营发展,对2022年主城区建设便民生活圈成效明显的,给予资金支持。

二、支持消费市场复苏

6.举办“淮海新消费”系列主题活动,安排1000万元商务发展资金,适时发放商超、餐饮、家电、汽车消费券,鼓励商场、超市、家电卖场等零售企业和电商平台向消费者发放优惠抵扣券,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回暖。

7.开展餐饮业促消费活动与全省同步开展江苏味道、飨味徐州四季餐饮促费活动支持餐饮行业商协会和餐饮企业举办各类美食节和菜品交流活动,支持市烹饪协会举办2022年第十九届中国彭祖伏羊节。

8.对承办市级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50%的补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

9.联合统计部门举办“贸易企业销售竞赛”活动,对销售收入规模和增幅前60名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10.落实消费者在中标企业线下商场购买绿色节能家电等商品享受补贴等促消费政策措施。

11.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允许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在规定时段内可向门店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外摆申请,经批准可在所属建筑红线范围内设置餐车、餐桌等开展临时外摆经营。

三、帮扶外贸外资企业发展

12.对实行专班管理的自营进口非冷链货物企业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消杀等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13.对重点外贸企业往返港口口岸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14.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线上广交会的外贸企业参展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15.加大外贸企业防风险的保障力度,对自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保费适当补助。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6.落实国有房产减租举措,承租国有房产的批零住餐小微商户按照省市政策可以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在协商的基础上,为承租的小微商户适当减免租金。对主动减免租金的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在各类商务发展政策、试点示范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17.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

18.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省市政策可免缴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可减半收取。

本政策措施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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